如若企业在无充足正当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解雇尚未满服务期限一整年的雇员,一般而言都有义务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我们将根据雇员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具体金额。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其工作年限乘以该雇员每个月的平均工资数额的双倍作为最终结果。举例来说,如果某位雇员的工作时间还不足一整年,但已经超过了六个月,那么我们就会将其视为已服务一整年来进行计算;而对于那些工作时间尚不足六个月的雇员,我们则只会给予他们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然后再乘以二。换句话说,如果某位雇员的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了七个月但仍未达到一整年,那么他/她有权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反之,如果工作时间还不足六个月,那么他/她只能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