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意向性订单是否需要缴纳定金,这主要是由买卖双方的具体协商及行业惯例所决定的。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类所谓的“意向性订单”其实并不能被视为具备约束力的合同。若买卖双方预先约定单纯的意向性订单亦需缴纳定金作为建立长期买卖关系之担保,那么便应依照此约定来处理。事实上,定金具备着担保的特性,即主张交付定金的一方未能践约时,无权请求对方返还定金;但是当收取定金的一方未履行承诺时,则必须双倍偿还定金。然而,若双方并未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那么缴纳定金与否便成为了一个有待商讨的议题。在此,我们强烈建议在达成这种类型的订单时,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之间的权责利益,其中包括是否需要缴纳定金,以及定金的金额、使用方式、退款条件等等,这样可以有效地规避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