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契约关系中,承租方如果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提前终止合约,这通常被视为是一种违反合约的行为。依据合同条款,承租方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首先,承租方有可能需要根据协议中的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地约定了关于提前解除合约所需支付的违约金额度或者计算方法,承租方应当尊重并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其次,由于提前解除合约而对出租方所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例如因契约提前终止而引起的房屋在空置期间产生的租金损失等,都需要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此外,如果承租方的提前结束租赁合同的行为还给出租方带来了诸如重新寻找租户的成本等其他形式的实际经济损失,同样也需要由承租方承担起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出现,使得承租方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且承租方能够及时地将此情况告知出租方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那么承租方或许可以避免承担违约责任。总而言之,对于承租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结合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