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员工选择离职时是否需要承担违约金,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假如雇主为员工提供了专门的培训费用,进行了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并且双方已经就服务期限达成了明确的共识,那么在此情况下,如果该名员工违反了服务期限的承诺决定离职,他(她)应该依照约定的规定向雇主交付违约金。然而,如若以上所述的情形并不存在,仅限于通常的工作环境中,如果员工想要终止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或者是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发出通知,通常情况下是无需承担违约金的。除此之外,如果雇主未能履行劳动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例如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措施或是符合标准的劳动条件,亦或是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等不当行为,在此种情况下,即使员工选择离开公司,也是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