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的情况下,合同从签订之日起便生效,除非法律对其有特别的规定或者契约双方另外作出了不同的约定。倘若在合同中已经明确地规定了款项支付的事项作为生效的条件,那么在未经支付款项之前,该合同便不存在效力。然而,若不存在这样的特殊约定,那么在合同签署或者印章加盖之后,通常就被认为具有了效力。在此种情况下,尚未进行的款项支付被视为一方的违约行为,而另一方则依照合同中的相应约定享有权利,以此可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并且承担因为此项违约行为带来的所有后果及违约责任。然而,我们在评估违约责任的时候,必须全面考虑到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等多个方面的因素。概括来说,是否生效的最终判定权主要取决于合同本身的详细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