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可不像有些事儿那样开一次庭就能完结。要是案件的事实那叫一个清楚明白,证据也确凿得很,法庭在一次开庭之后,很有可能就会立马作出判决,然后这案子也就算结。不过,如果案件当中存在着争议特别大的地方,证据还得进一步去核实,又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律适用方面有分歧之类的情况,那或许就需要多次开庭。多次开庭主要就是给双方创造机会,让他们能充分地把自己的意见给陈述出来,好好地对证据进行质证啥的,这样就能保证案件能够公正地审理。具体到到底要开几次庭,那可没法确定,得根据案件的实际状况来决定。总而言之,法庭一定会按照案件的进展以及实际需要去决定开庭的次数,目的就是为了好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司法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