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修乡村路征收土地,那肯定是有补偿。就好比你辛勤耕耘的土地被“征用”了,国家可不会让你吃亏。相关法律规定得明明白白,要给公平合理的补偿,得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来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以后的生活也有保障。补偿费用那可是一大笔,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还有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这里有个限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能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具体的补偿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制定的。在征收过程中,一定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让他们清清楚楚地知道怎么回事,还得让补偿款能及时足额地发到他们手里,可不能让他们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你想想,如果没有这些规定,被征地农民该多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