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征收事宜中,但凡有房屋地基的情形,一般都会给予补偿。因为房屋地基乃是房屋的基础部分,在进行土地征收时,理应将其视作房屋的一部分,然后给予补偿。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这里的地上附着物包含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地基属于房屋的附属部分,所以自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补偿的标准通常是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来确定的,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倘若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对于地基补偿方面出现了争议,那么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救济,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