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一般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等。
医疗费按实际治疗费用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构成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不同。五级、六级伤残,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各地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