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自诉管辖法院通常是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要是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审判会更合适,那就能由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这里说的犯罪地,包含了犯罪行为发生的地方以及犯罪结果出现的地方。基层人民法院,就是县级的、不设区的市级以及市辖区的法院。比如说,有个人在A市干了侵占那事儿,那A市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有管辖权;要是在B市实施了侵占行为,并且犯罪结果在B市能体现出来,那B市的基层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要是被告人的居住地在C市,而且在C市审判更合适的话,C市的基层人民法院就可以进行管辖。
总之,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到底是哪个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可不能随便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