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证据认定包含这些方面。首先得有那种能清晰表明有挪用资金行为的证据,像资金的转账记录,财务账目上的相关记录,这些能证明资金从单位的账户被挪到别的地方去了。
其次,得有能体现挪用资金主观故意的证据,比如说相关人员自己的供述,和别人的沟通记录之类的,得能显示出他们明明知道是单位的资金还擅自给挪走了。
再者,证明挪用资金的用途和去向特别重要,像是用于个人消费,或者去投资之类的,而且这些用途是和单位的利益相违背的。同时,还得把合法的资金使用情况排除掉,得确定这挪用行为不是因为单位授权或者是合理安排才发生的。
总之,得把多方面的证据综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这样才能认定到底有没有构成挪用资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