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被判处服刑这一情况,可以被视为分居情形中的一种。分居的通常含义是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等缘由,不在同一个住所居住,并且彼此都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男方一旦被判处服刑,从客观角度来看,他就处于与配偶分隔在两地的状态,无法共同生活,这与分居的外在表现形式是相符合的。
然而,仅仅因为男方服刑就认定为分居,这是不够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双方是否有共同生活的意愿,是否有联系以及联系的频率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双方虽然因为男方服刑而处于分居的状态,但是他们之间仍然有情感上的维系,并且还有一定的联系,那么就可能不能单纯地将这种情况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总之,男方服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作为认定分居的一个因素,但是具体是否认定为分居,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综合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