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规定,临时工薪资的支付期限应依照劳资双方事前协定为准则进行把握。若未对此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形下,通常也应对其薪资支付加以适当限制,以期在合理时间范围内予以兑现。从准确理解和合乎当下法律之实务的角度出发,我们常将"员工离职时薪资应予结清"视为一种相对普遍且更具合理性之方式,然而这种做法并非绝对必须履行的义务。倘若用人单位出于恶意或借口拖延,导致未能及时、全额支付临时工工资,那么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机关提出申诉,或以劳动仲裁为途径,切实维护自身所享有的合法权益。须在此强调的是,无论是临时工抑或是正式职工,他们在薪资支付的法律地位上均应得到平等的保护。用人单位有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每位劳动者辛勤付出的工作付诸应有的酬劳,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