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之后未进行续签,其实主要分为两种情况。要是因为单位的原因而不续签,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就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就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要是满了六个月但还没到一年,那就按一年来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劳动者本人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愿意续签,一般来说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单位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来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这种情况下单位还是得支付经济补偿的。所以,大家在面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情况时,一定要弄清楚到底是单位的原因还是自己的原因,这样才能清楚地知道到底会不会有经济补偿,可别弄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