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领域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倘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便拥有随时离职的权利,但这其中也有一些需要留意的状况。
从法律层面来看,用人单位在开始用工的那一天起,就与劳动者确立了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合同这一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在此情形下,劳动者凭借未签合同这一理由提出离职,这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然而,为了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最好能够积极收集在该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据,像是工作证,它可以明确劳动者的工作身份;考勤记录,能反映出劳动者的出勤情况;工资发放记录,更是能证明劳动者的劳动付出与所得。
虽然劳动者有随时离职的权利,但如果因为自身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那么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在离职之后,劳动者依法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等权益,以弥补自己在未签合同期间可能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