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次定期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如果不打算继续续签合同,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这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定,每满一年,就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金额。要是工作时间超过了六个月但不满一年,那就按照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的那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过,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合同,那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事宜可不是简单就能确定的,得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综合考量和判断。比如说,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当地的劳动政策等,这些因素都会对赔偿的结果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