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倒闭后,要明确公司应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优先清偿职工工资这一重要原则。如法律规定破产财产需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特定顺序进行清偿,其中职工工资等处于优先地位。
2、关注公司清算情况,若清算后有剩余财产,职工工资可优先受偿,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权益;若清算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职工工资也能在法定顺序中获得一定比例清偿。
3、职工可通过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的方式,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自身工资能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