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仲裁调解确定了发工资的日期但却未按时发放,这样处理比较好。
1. 要先核实是否过了约定日期,把调解协议等相关证据留存好。这是很关键的一步,因为这些证据能证明约定的存在和对方的违约行为。
2. 一旦超过约定日期,可向调解机构反映,让其督促对方履约。这是基于调解机构的职能,他们有责任推动调解结果的执行。
3. 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进行调查并促使用人单位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有监管的权力和义务。
4. 要是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后问题仍未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相应赔偿。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必须保存好如聊天记录、工资单等各类证据,这有助于在需要时证明自身权益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