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领证的同居关系中,对于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女方有权带走孩子,男方则享有探视权。
1. 协商探视:男方应先尝试与女方友好协商探视的时间、方式等具体安排,以保障自身对子女的探视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2. 诉讼主张: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男方可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探视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利益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决探视的具体安排,男方需积极提供自身有利于探视的相关证据。
3. 争议解决:当双方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存在争议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女方虽有带走小孩的权利,但男方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得到充分保障,双方应尽量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