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合同并非由本人家属签字,且签字人没得到本人授权,那这合同或许就无效。《民法典》有规定,当人们用合同书形式来订立合同的时候,得等当事人都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这才成立。就签字这事儿,必须得是本人或者经过合法授权的人去签,这样才有法律效力。要是家属签字属于无权代理,也就是没得到本人授权就代签合同,事后本人又没认可的话,那这合同对本人就没啥效力。不过,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家属有代理权,像家属拿着本人的授权委托书之类的,或者合同内容是家属通常有权代表本人去处理的事务,那这合同就可能有效。
总之,非本人家属签的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得看具体情况,要是有授权或者符合表见代理等情形,合同就可能有效;要是没有相关情形,那合同就可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