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数额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话,一般不能超实际损失30%。没约定则通常不支持违约金。就像工资4000元时,如果约定违约金过高,超实际损失30%,劳动者可请求法院减少。实际损失包含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费用、生产经营和工作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所以只知道工资4000元,是不能确定违约金具体数额的,得综合劳动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判定。
从法律角度看,这样规定是为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一方面保障用人单位的合理利益,防止劳动者随意违约;另一方面避免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设置过高违约金损害劳动者权益。
解决措施和建议:
用人单位在拟定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实际可能产生的损失合理约定违约金。劳动者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查看违约金条款,若发现过高应及时提出协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