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违法情形,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劳动者需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离职证明等,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及自身的工作年限等情况,以便后续维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