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对于单位缴纳部分,因通常在离婚时已作分割约定,所以只需按照约定执行即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后个人缴纳部分,一般仍由个人继续缴纳。这是因为社保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后续缴纳以个人名义进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离婚双方应明确各自应承担的社保费用份额,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如账户转移、补缴等事宜。不同地区的社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处理。法律依据:
各地的社会保险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具体以当地实际为准。例如《北京市社会保险规定》等。
总之,离婚后社保处理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