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像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以及共同经营所负债务,如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的进货欠款等,都应由夫妻共同承担。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 对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这种情况下债务由该方个人承担;还有一方从事非法活动所负的债务,也由该方个人承担。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 在实践中,判断债务性质确实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若对债务性质存在争议,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确定责任承担是较为常见的方式。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等进行综合判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