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非员工与单位人员勾结,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侵占单位财物的情况,这种行为构成共同犯罪。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 若非员工单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盗窃罪、诈骗罪等其他罪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3. 仅从“不是员工”这一条件不能简单判定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需结合具体行为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这是因为职务侵占罪的构成不仅要求非法占有单位财物,还要求行为人具有特定的身份(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或与单位人员勾结利用职务便利等条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