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报销款通常不算被迫离职情形,但特定情况下可被认定为被迫离职。
1. 一般情况:公司拖欠报销款本身一般不属于被迫离职情形,因为报销款与劳动报酬在性质上有所不同。
2. 特殊情况:若拖欠报销款行为严重,比如严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开展,或者给员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且员工据此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被迫离职规定,像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类似情形时,员工离职可认定为被迫离职。
为维护自身权益,员工应保留相关证据,如报销申请记录、与公司沟通催款记录等。若遇此类纠纷,可先与公司友好协商,要求其尽快解决报销款问题;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