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普通债务:
公司以剩余资产按比例偿还,因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剩余资产用于按比例清偿债务。
2. 若为股东个人担保债务:
股东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股东为债务提供了担保,要对债务承担额外责任,保障债权人利益。
3. 关于公司可变现资产:
如设备、存货等,变卖后所得资金可用于偿还债务,利用公司现存可处置资产解决债务问题。
4. 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情况:
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防止股东逃避出资义务损害债权人利益。
5. 公司与债权人协商方面:
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争取分期偿还债务,体现双方协商性和灵活性,缓解公司短期偿债压力。
6. 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按照破产法规定进行清算,先清偿破产费用等,再按法定顺序偿还债务,确保债务清偿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