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多人打还手时,要明确自己还手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而非报复等故意攻击。如果能证明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不被认定为互殴。例如,在被他人无端殴打时,出于本能地进行反抗,以阻止对方继续伤害自己,这种情况下更倾向于认定为正当防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判断还手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时,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如双方的力量对比、侵害的手段和强度等。如果还手行为与不法侵害的程度相当,通常不认定为防卫过当。比如,对方用轻微的拳脚攻击,自己进行适度的抵挡和反击,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是判断是否构成互殴或正当防卫的关键。要尽可能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