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协议经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公证能确认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日后纠纷,增强公信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公证后的协议符合此规定,更具可靠性。
2、公证并非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若协议本身合法,未公证也有效,比如一些简单的口头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有效。
3、公证后的协议证明力更强,发生争议时可作为重要证据,这体现了公证在法律程序中的重要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