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参保人死亡后养老保险关系终止,社保经办机构停止发放养老金,这是基于养老金的发放是与参保人的生存状态挂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这里的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是指在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剩余的养老金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但并非继续发放养老金。
2. 商业养老保险方面,情况因合同而异。不同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有不同的条款规定,一般在被保险人去世后,其受益人可按照合同约定领取保险金。例如,某些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规定,在被保险人去世后,其受益人可领取一定年限的年金,或者一次性领取全部保险金等。具体的领取方式和金额需依据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