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无效条款自始无效且无法律约束力。在合同中一旦某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从合同订立开始它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没有法律上的约束作用。
(二)判断无效条款对合同其他部分效力的影响。若无效条款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有效部分可继续履行。就像在买卖合同里,价格条款有效,而免责条款因违反公平原则无效,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就按照有效条款去履行,无效的免责条款不用执行。
(三)若部分无效致使整个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认定整个合同无效。当合同部分无效后,使得整个合同原本要达成的目标没办法实现时,整个合同就会被判定为无效。
(四)处理因无效条款取得的财产。对于因无效条款而取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要是没办法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就应当折价补偿。
(五)确定过错方责任。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要是双方都有过错,那就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