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夫妻一般不构成挪用公款的原因在于其借款行为主要是家庭内部经济往来,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共财物的行为性质不同。
2. 然而,若借款方在借款时有欺诈、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或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等,就可能引发其他法律问题,如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综合来看,要明确借款夫妻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等相关法律问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咨询专业律师能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