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了责任认定书后,一般较难重新定责,因其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等作出的具法律效力的认定。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通常只有证据确凿的新情况,如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能推翻原认定时,才可申请复核。
2、申请复核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且复核机关会重新审查相关证据和事实。这是为了确保重新定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如果已经经过诉讼程序且判决生效,再重新定责就非常困难,除非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重大事由。因为判决生效后,法律秩序和司法权威需要得到维护。
总之,签了责任认定书后能否重新定责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需及时把握相关申请期限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