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索赔案件中,若要申请财产保全,需先判断被申请人是否有转移、隐匿财产等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形。若有此类情形,可向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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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若符合会采取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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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3、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相应担保,以防止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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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