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夫妻打算在离婚时让债务由一方承担,首先要确保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并达成清晰明确的书面协议。在协议中,要详细说明债务的具体情况,包括债务的产生原因、金额、债权人等信息,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二)需要明确的是,这种债务由一方承担的协议对夫妻双方内部是有效的,但不能用来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当承担债务的一方没有足够的能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或者双方要求偿还债务。
(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清楚其范围一般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像家庭日常生活开支产生的债务,比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以及夫妻共同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等。即便夫妻双方约定了债务由一方承担,在对外关系上,债权人依旧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
(四)要是一方按照债权人的要求偿还了本应由另一方承担的债务,那么在夫妻内部,偿还债务的一方可以依据双方之前达成的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