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构成。轻微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标准发放,这里面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职工要清楚了解自己正常工作时的各项收入构成,以便在工伤期间核对工资是否足额发放。
(二)关注停工留薪期时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职工要根据自身伤情,了解自己所处的停工留薪期阶段。
(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支付工资,不能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职工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改正。
(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是用人单位拒绝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