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黄金首饰是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一般就属于购买方个人所有。因为婚前个人财产是在结婚前就属于个人的,用这部分财产购买的黄金首饰,其归属自然也属于购买方。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购买了黄金首饰,那这个首饰就是购买方个人的。
(二)如果黄金首饰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情况:
此时黄金首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双方共同所有的。例如夫妻婚后的工资、奖金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这些钱买的黄金首饰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需进行均等分割。
(三)特殊情况的考虑:
如果能证明首饰有特殊的纪念意义或专门为一方购买等情况,法院在分割时可能会酌情考虑。比如某件黄金首饰是为了纪念夫妻一方的生日或者特定的事件而购买,且主要是针对这一方的意义比较重大,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在分割时有所偏向。
(四)有财产约定的情况:
如果双方有关于财产的约定,例如婚前协议或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了黄金首饰的归属,那么按约定执行。也就是说,只要这个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按照约定来确定黄金首饰的归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