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持股权原则上可被查封是基于其在法律关系中属于被代持人的财产范畴这一基础。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财产权的归属以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准,代持股权虽名义上由代持人持有,但实质权利仍归被代持人。
2、实际操作中存在复杂情况,若有真实的代持协议且符合法律规定,执行程序中需考虑该协议的效力及相关权利人的权益。比如协议应明确代持的事实、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对案外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3、代持股权的查封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方利益,如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被代持股权的权利,以维护公司内部的股权结构和股东利益。《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总之,代持的股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查封,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法律关系和执行程序来综合判断,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合法权益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