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劳动合同约定员工需对过失造成的损失赔偿,且规章制度明确赔偿方式和标准,公司可依约要求员工赔偿,赔偿金额依据员工过错程度、工资收入等因素确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若员工过失非故意或重大过失,且赔偿金额过高致员工生活困难,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赔偿金额。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3、员工过失导致百万损失时,公司有权要求赔偿,但需在法律框架内处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