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给付方可请求返还彩礼。例如,结婚后仅共同生活了很短时间就离婚,这种情况下满足返还彩礼的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2、若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请求返还彩礼。比如,男方为了筹备婚礼花费大量钱财,导致自己生活陷入困境,离婚后可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3、仅协议离婚,未出现上述情形,通常难以要求返还彩礼。但离婚后发现存在隐瞒财产等导致离婚协议显失公平的情况,可在一定期限内请求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此时或可涉及彩礼返还问题。例如,女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婚后购置的房产,男方得知后可在规定期限内请求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进而可能涉及彩礼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总之,是否能要求返还彩礼需结合具体离婚情况及相关证据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