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小时工与雇主是劳务关系时:
首先,要确定双方的过错情况。如果小时工自身存在过错,比如在工作中没有按照正常的操作流程进行作业等,那么小时工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损失。
其次,若雇主存在过错,例如提供的工作场地存在安全隐患,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等,雇主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会涵盖医疗费,也就是小时工因受伤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误工费,即小时工因受伤而耽误工作所减少的收入等实际损失。
(二)当小时工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时:
首先,因为小时工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小时工受伤属于工伤范畴,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其次,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工伤保险待遇就需要由劳务派遣公司来支付。
最后,用工单位要是存在过错导致小时工受伤,比如安排小时工从事超出其能力范围且存在较大风险的工作等,用工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