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回老家养伤不影响工伤治疗和康复,且经过用人单位同意或者按单位规定请假程序请假:
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回老家养伤。因为员工工伤后享有停工留薪期,此期间主要任务是疗伤,只要能确保正常治疗和康复,员工对于养伤地点有一定自主选择的权利。这样既不耽误员工养伤,也能让单位合理安排工作和管理事务。
(二)如果回老家养伤会影响正常治疗,比如当地医疗条件无法满足治疗需求,或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离开:
这种情况可能会带来诸多风险。用人单位可能会对相关治疗费用的合理性产生怀疑,毕竟如果医疗条件不佳可能导致治疗效果受影响,进而影响费用的合理性判断。而且还可能影响工伤认定,相关部门可能会因为治疗的不规范性等因素重新考量工伤认定结果,后续的赔偿事宜也可能因此受到阻碍,员工可能无法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表明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主要是进行治疗和康复,在不影响治疗康复且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对于养伤地点有一定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