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约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夫妻双方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将部分财产给予小孩时,必须确保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不能一方在被另一方威胁的情况下签订这样的协议,否则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
(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协议。一旦双方达成了将部分财产给予小孩的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去执行。比如约定了某个时间点将房产过户给小孩,就应当按时办理相关手续,不能无故拖延或者反悔。
(三)关注法定撤销事由。在财产实际转移给小孩之前,如果出现法定撤销事由,如一方能够证明签订协议时受到胁迫、重大误解等,那么协议的相关条款可能会被撤销。所以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证明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
(四)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不能将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财产约定给予小孩,只能处分夫妻双方合法拥有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