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伤和商业险能否一起保:
工伤和商业险确实可以一起保。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商业险是企业或个人出于额外保障需求,自愿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保险。两者性质不同,互不影响,所以可以同时存在。
(二)在理赔时的处理方式:
工伤保险和商业险的理赔通常不冲突。工伤保险会对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情况进行保障,比如职工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会按规定报销;职工被评定为伤残的,会发放伤残津贴等。而商业险会依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来赔付。例如雇主责任险,在工伤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可能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补充赔付;意外伤害险等商业险,可能会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对职工遭受的意外事故给予赔偿,或者提供更高金额的赔偿等,为职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这表明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强制缴纳。而商业保险是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保险合同,二者并不相互排斥,可以同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