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是雇主直接雇佣你干活,形成雇佣关系:
当你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时,通常雇主得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要是你自身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比如明知操作存在极大危险却执意为之,或者严重疏忽大意导致受伤,那么雇主的责任就可以减轻。
(二)如果是承揽关系:
也就是你凭借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依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定作人不用对你在工作过程中所受的伤承担责任。但要是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方面存在过失,例如定作的要求不合理、指示错误或者选任了没有相应资质的人员,那定作人就得承担相应责任。
(三)要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致使你受伤:
那么第三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得对你的受伤情况进行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