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伤认定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认定工伤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上下班路线证明等。
2. 赔偿项目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如果已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医疗费赔偿,则工伤保险不再重复支付,但会补足差额。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例如七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他费用:如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3. 双重赔偿
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既构成工伤又属于民事侵权,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但医疗费用不得重复赔偿。
4. 赔偿流程
工伤认定申请: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认定结果,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赔偿申请:向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申请相应赔偿。
5. 特殊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赔偿的全部责任。
总之,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并可同时主张交通事故赔偿,但需注意赔偿项目的重叠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