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
单位方面,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为了确保工伤情况能及时得到认定和处理,保障职工权益。
若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这样即使单位存在疏忽,职工自身及其相关组织也有机会维护权益。
(二)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
一般是在工伤认定之后,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虽然没有非常确切的时长规定,但实践中往往是几个月到一年左右,具体要根据伤者的恢复情况来判断。不过职工一方最好不要无故拖延太久,因为及时进行鉴定有利于权益的维护,比如能更准确地确定伤残等级,从而获得合理的赔偿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