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工伤认定的对象和范围:工伤认定是针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进行认定的,不存在认定“上级人员”这种说法。工伤认定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主要看职工所受伤害是否符合法定的工伤情形。
(二)了解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具体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像在车间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受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上班前在车间准备生产工具时受伤,下班后清理工作现场时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保安在工作中制止不法分子的破坏行为而受到暴力伤害等多种法定情形。
(三)掌握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和主体: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