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补偿项目。国家修路占农田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要清楚各项补偿具体指向。
(二)了解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是耕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安置农业人口数算,每人标准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四至六倍,每公顷最高不超十五倍。
(三)知晓补偿性质。因土地征收是永久的,土地性质改变,不是按年限补偿,而是一次性合理足额补偿,保障农民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