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购书在法律上属于预约合同性质。通常而言,要是不存在法定或者事先约定好的解除合同的理由,签了认购书后又不想买房,这就算是违约啦。因为签了认购书,就相当于双方达成了一个初步的购房约定,随意反悔是不合适的。
2. 认购书中常常会有定金条款。要是购房者违约,按照定金罚则,开发商是有权把定金没收的。毕竟定金就是一种保障双方履行约定的方式。
3. 不过,要是认购书存在欺诈、胁迫等能让合同撤销的情况,或者因为一些双方都没办法控制的原因,像政策突然重大调整让购房者没了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没办法履行,那购房者不算违约,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的。
4. 所以呀,在签认购书前一定要认真看看条款内容,评估下如果之后不想买了,具体原因能不能符合法定的免责情形。